今天給各位分享吊車安裝驗收規范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起重吊裝驗收規范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門式起重機安裝
如果你是使用單位需要安裝起重機,安裝單位會給你提供安裝方案的。
我公司就是做起重機安裝、維保的B級企業,不過我只是個文員,對這些施工工藝不太懂。我給你提供個寫作大綱吧,你可以償試寫一下,
1、軌道安裝
2、滑觸線安裝
3、起重機安裝
4、電氣設備安裝
5、安全裝置安裝
6、電線電纜的敷設
7、電氣設備的調整
8、起重機試運行
(不好意思,因為這些是公司的文件未經領導同意不方便在這提供太多,需要幫助的可以百度Hi我)
起重機跨度與行車梁路軌跨度允許誤差多少
通用門式起重機跨度允許偏差±8~10mm;橋式起重機跨度允許偏差±2~5mm;起重機軌道跨度的允許偏差±3~15mm。
起重機是指在一定范圍內垂直提升和水平搬運重物的多動作起重機械。又稱天車,航吊,吊車。
輪胎起重機的主要特點是:其行駛駕駛室與起重操縱室合二為一、是由履帶起重機(履帶吊)演變而成,將行走機構的履帶和行走支架部分變成有輪胎的底盤,克服了履帶起重機(履帶吊)履帶板對路面造成破壞的缺點,屬于物料搬運機械。
橋式起重機是橫架于車間、倉庫和料場上空進行物料吊運的起重設備。由于它的兩端坐落在高大的水泥柱或者金屬支架上,形狀似橋。橋式起重機的橋架沿鋪設在兩側高架上的軌道縱向運行,可以充分利用橋架下面的空間吊運物料,不受地面設備的阻礙。它是使用范圍最廣、數量最多的一種起重機械。
起重設備有的工作特點是做間歇性運動,即在一個工作循環中取料、運移、卸載等動作的相應機構是交替工作的,起重機在市場上的發展和使用越來越廣泛。由于不用支腿吊重及吊重行駛經常出現一些事故,行駛的速度也較履帶起重機(履帶吊)快。
作業穩定、起重量大、可在特定范圍內吊重行走、但必須保證道路平整堅實、輪胎氣壓符合要求、吊離地面不得超過50CM;禁止帶負荷長距離行走。為保證作業安全,國內基本上禁止不打支腿進行吊裝作業。起重機配套使用鋼絲繩品種包括磷化涂層鋼絲繩、鍍鋅鋼絲繩和光面鋼絲繩。
吊車梁有垂直度、軸線偏移、側向彎曲嗎?
有要求。
GB50205-2001《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鋼吊車梁安裝的允許偏差(mm)
梁的跨中垂直度:h/500;
側向彎曲矢高:l/1500
且不應大于10.0;
垂直上拱矢高:10.0
兩端支座中心位移:
1、安裝在鋼柱上時,對牛腿中心的偏移:5.0;
2、安裝在混凝土柱上時,定位軸線的偏移:5.0;
吊車梁支座加勁板中心與柱子承壓加勁板的偏移:t/2;
同跨間內同一橫截面吊車梁頂面高差:
1.支座處:10.0;
2.其他處:15.0;
3.同跨間內同一橫截面下掛式吊車梁底面高差:10.0;
4.同列相鄰兩柱間吊車梁頂面高差:l/1500,且不大于10.0;
相鄰兩吊車梁接頭部位:
1.中心錯位:3.0;
2.上承式頂面高差:1.0;
3.
下承式頂面高差:1.0;
同跨間任一截面的吊車梁中心跨距:±10.0;
軌道中心對吊車梁腹板軸線的偏差: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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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依據及編制說明
1.1編制依據
1.1.1 QTZ63(5610)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
1.1.2《GB5144-2006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1.1.3《GB/T9462-1999 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
1.1.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 5009.1-2002。
1.1.5國質檢鍋(2002)296號《起重機械監督檢驗規程》。
1.1.6 ZHDB 207063-2004《塔式起重機試驗導則》。
1.1.7 ZHDB 207201-2004《螺栓施工工藝導則》。
1.1.8《起重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78-98)
1.1.9《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重點措施(試行)》2008
1.1.10《電力工程達標投產管理辦法(2006版)》
1.1.11《國家優質工程審定與管理辦法(2007年修訂稿)》
1.1.12《大型起重機械拆卸、安裝、維修規定》
1.1.13國家質檢總局70號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1.1.14國家質檢總局92號令《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1.1.15《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強制性條文》
1.2.強制性條文
1.2.1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公司三大紀律及各項安全規程。
1.2.2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規定程序進行施工,作業前全體人員經過安全技術交底,參加作業人員熟悉作業環境和各類危險因素。杜絕野蠻施工。
1.2.3作業過程專人負責,專人指揮,指令信號清晰、響亮。
1.2.4吊裝、拼裝區域拉設紅白帶,專人監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吊物下方人員不得逗留。攬風繩、鏈條葫蘆、卸克嚴禁以小代大。
1.2.5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工具有防墜繩,小型工具用工具包存放。
1.2.6嚴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如穿主鉤鋼絲繩時,嚴禁在下方逗留或通過。
1.2.7起重指揮人員應按照GB5082的規定進行指揮,采用對講機指揮時,設立專用頻道。
1.2.8機械正在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1.2.9機械運轉時,嚴禁以手觸摸轉動、傳動部分。
1.2.10吊裝時合理選擇鋼絲繩,掛設鋼絲繩棱角處需墊設包角鐵,做好保護措施。
1.2.11負荷試驗時合理疊放配重,掛設鋼絲繩棱角處需墊設包角鐵。
1.2.12司機室與起重機本體用螺栓連接時,應進行電氣跨接;其跨接點不應少于兩處。跨接宜采用多股軟銅線,其截面面積不得小于16mm2,兩端壓接接線端子應采用鍍鋅螺栓固定;當采用圓鋼或扁鋼進行跨接時,圓鋼直徑不得小于12mm2,扁鋼截面的寬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 X 4mm。起重機上的配線除弱電系統外,均應采用額定電壓不低于500V的銅芯多股電線或電纜。多股電線截面面積不得小于1.5mm2。
1.2.13在易受機械損傷、熱輻射或有潤滑油滴落部位,電線或電纜應裝于鋼管、線槽、保護罩內或采取隔熱保護措施。
1.2.14起重機行程限位開關動作后,應能自動切斷相關電源,并應使起重機各機構在下列位置停止。
1.2.15起重量限制器的調試,起重限制器綜合誤差,不應大于8%。
1.2.16吊裝過程安全員加強監護,做好相關的協調管理工作。
1.3編制說明
1.3.1 用于本工程的塔吊機械設備已進行備案且證件齊全、合格、有效并已報審監理部門簽字準用。
1.3.2 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塔吊相關備案證件、產品合格證明等證件已經報審,從事安裝和拆除作業的特殊工種將單獨報審,本方案內不再提供。
二.工程概況
2.1 工程關系
業主單位:重慶建工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設計單位:中國東北建筑設計研究院重慶分公司
監理單位:重慶建渝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重慶建工第三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2.2起重機械概況與特點
根據建工北城樂章工程施工進程安排,需在 ~7/L~M軸區域安裝一臺QTZ63(5610)塔式起重機。該塔式起重機最大起重量為6t,最大工作幅度為56m,最小工作幅度為2.5米,最大起升高度為40m。通過后側單油缸的液壓頂升循環,可接高或降低一個標準節來實現塔身的增減。塔機主要由金屬結構、傳動機構、液壓頂升機構、電器控制和安全裝置等組成。其中金屬結構包括平衡臂、平衡臂拉桿、塔頂、起重臂、起重臂拉桿、回轉塔身、駕駛室、上支座、下支座、爬升架、塔身、附著架等;傳動機構包括起升、回轉、變幅等;電器控制系統主要有電源箱、卷揚電控箱、卷揚電抗箱、卷揚電阻箱、回轉小車電控箱、回轉制動電阻箱以及駕駛室電控箱、聯動操作臺及被控電機和輔助電器等;安全裝置主要有零位保護、斷路器保護、起升高度限位器、變幅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力矩保護、超重保護等。
整機技術性能參數表(表8-4)
機構工作級別 起升機構 M5
回轉機構 M4
變幅機構 M4
起升高度(m) 倍率 獨立固定式 附著式
a=2 40 140
a=4 40 80
最大起重量(t) 臂長56米 臂長50米 臂長44米
6 6 6
幅度(m) 最大幅度 56
最小幅度 2.5
起升機構 倍率 a=2 a=4
速度(m/min) 8.2 40 80 4.1 20 40
起重量(t) 3 3 1.5 6 6 3
功率 (KW) 5.4 24 24 5.4 24 24
回轉機構 速度(r/min) 0-0.65
力矩(N.m) 40
牽引機構 速度(m/min) 20 40
功率(KW) 2.2 3.3
頂升機構 速度(m/min) 0.6
工作壓力(MPa) 20
功率(KW) 5.5
平衡重 起量臂長(m) 56 50 44
平衡重(t) 13.5 11.5 9.2
總功率(KW) 34.7(不含頂升機構電機功率)
工作溫度(℃) -20~+40
此次安裝狀態為獨立固定式,起重臂臂長56.61米,塔身高為40m。因不安排頂升加節,配合吊機起重性能符合裝拆要求,故本次不安裝爬升架。
圖一 整機結構示意圖
2.3主要安裝所需設備和機具
機工具及安裝材料配置表
序號 名稱 規格 數量 備注
1 汽車吊 25t 1臺
2 運輸車 25t汽車 各4輛
3 梅花專用扳手 廠家提供 4把
力矩扳手 TG(1600-4000)N.m 1套
4 氧氣、乙炔 1套
5 電焊機 ZX7-400ST2 1臺
6 鏈條葫蘆 1t/3t/5t/10t 4/2/2/2只
7 卸扣 2.1t/2.7t/6.8t/1t 2/2/2/4只
8 鋼絲繩 6×37-17.5-170 18m 1對
6×37-24-170 18m 1對
6×37-15.5-170 8m 4根
配套繩頭 若干
9 經緯儀 1臺
10 水平儀 1臺
11 溜放麻繩 40m 2根
12 電工工具 2套
13 搖表 1個
14 撬棒 長短 各1
15 榔頭 4磅、12磅 各1
16 道木 160mm×200mm 30根
17 鋼卷尺 50m 1把
2.4 驗收程序
2.4.1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塔吊驗收項目總體分為:塔吊基礎驗收(合格)→安裝完成調試(包括空載、荷載狀態的驗收)驗收(合格)→報當地專業機構檢測認定驗收(合格)→投入使用。
2.4.2各道驗收程序實行四級驗收程序,經自檢、工程部、安全部門等驗收合格后,報監理部門驗收合格。塔吊安裝完成并調試合格,經各個部門驗收合格后再報當地專業機構備案,并得到批準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三、施工前準備和安裝工藝流程
3.1安裝前對塔機及附件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保養,確保起重機各部件完好,并對插拔銷裝置進行保養。檢查內容如下:
a) 檢查各卷揚機及制動機構,關注齒輪油、變壓器油油質油位;
b) 檢查回轉機構, 起重臂,對轉動和有滑輪組的地方注潤滑脂;
c) 檢查各部螺栓和銷子;檢查操作室和電氣系統;
d) 檢查各吊耳,必要時做PT滲透檢測;
e) 檢查吊鉤、鋼絲繩等附屬裝置,必要時做潤滑保養。
3.2技術及質量控制要點:
(1)所有作業人員需參加技術交底,熟悉安裝的基本過程和關鍵程序。
(2)在組裝前,按照使用要求檢查各組裝部件完好性,做好記錄。對于有缺陷的部件不得使用,并及時處理。
(3)安裝場地必須寬敞,塔吊基礎必須有足夠的強度與穩定性以支持機械的正常運行。
(4)地面拼裝場地要求堅實、平整,符合25t汽車吊作業要求;場地應足夠大,以保證起重臂、平衡臂、配重塊能全部擺放,場地長度和寬度分別在50×5m以上。
(5)所用工器具和機械性能需檢查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3.3安全控制要點:
(1)安裝場地應平整堅實。組裝場地應設置警戒,禁止閑雜人員隨意進入。
(2)起重臂吊裝就位時,要在吊點部位加墊膠皮或圍絲布等保護。
3.4安裝工藝流程
3.4.1安裝工藝流程圖:
3.4.2安裝要求及順序
塔吊安裝待塔吊基礎砼強度直到80%之后才能進行,安裝時,先將加強標準節安裝在塔身底部,然后再安裝塔機及塔冒,平衡臂和起重臂則在施工現場地面分別拼裝好進行起吊組裝,其安裝程序為:加強標準節 外套架 回轉軸承 塔冒 平衡臂 起重臂 接通電源 調試,上部標準節在整機安裝完成后,可自行頂升安裝。安裝要點及順序應符合廠家提供的安裝說明書。
3.4.3當塔機安裝完畢,經調試運轉正常后,應認真全面地檢查一遍,并由項目工程部、安保部等自檢驗收合格,再通知監理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同時該塔吊還需要報審當地政府專業部門進行檢測和認定,并頒發塔吊施工準用證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塔吊安裝
4.1立 塔
4.1.1引言
熟讀說明書,以便正確迅速架設塔機,達到可頂升加節的位置。立塔時需用一臺25t汽車吊。合理安排塔機安裝人員,妥善協調各種安裝和組裝步驟,來往通道及組裝現場之間的關系,將使用汽車吊的時間減至最少。
4.1.2立塔的注意事項
a. 塔機安裝工作應在塔機最高處風速不大于8m/s時進行。
b. 必須遵循立塔程序。
c. 注意吊點的選擇,根據吊裝部件選用長度適當、質量可靠的吊具。
d. 塔機各部件所有可拆的銷軸,塔身連接螺栓、螺母均是專用特制零件。
e. 必須安裝并使用保護和安全措施,如扶梯、平臺、護欄等。
f. 必須根據起重臂長,正確確定配重數量,在安裝起重臂之前,必須先在平衡臂安裝一塊2.3t的平衡重,但嚴禁超過此數量。
g. 裝好起重臂后,平衡臂上未裝夠規定的平衡重前,嚴禁起重臂吊載。
h. 標準節的安裝不得任意交換方位,否則無法進行。
i. 塔機在施工現場的安裝位置,必須保證塔機的最大旋轉部分如吊臂、吊鉤等離輸電線5m以上的安全距離。
j. 準備輔助吊裝設備、枕木、索具、繩扣等常用工具。
k.塔機安裝場地的參考尺寸,詳見附圖。
l. 頂升前,應將小車開到規定的頂升平衡位置,起重臂轉到引進橫梁的正前方,然后用回轉制動器將塔機的回轉鎖緊。
M.頂升過程中,嚴禁旋轉起重臂或開動小車使吊鉤起升和放下。
n. 標準節起升(或放下時),必須盡可能靠近塔身。
4.1.3接電源及試運轉
當整機按前面的步驟安裝完畢后,檢查塔身的垂直度,允差為1/1000,再按電路圖的要求接通所有電路的電源,試開動各機構進行運轉。檢查各機構運轉是否正確,同時檢查各處鋼絲繩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是否與結構件有摩擦,所有不正常情況均應予以排除。
如果安裝完畢就要使用塔機工作,則必須按有關規定的要求調整好安全裝置。
4.1.4頂升
4.1.4.1頂升前的準備
1) 按液壓泵站要求給其油箱加油。
2) 清理好各個標準節,在標準節連接處涂上黃油,將待頂升加高用的標準節在頂升位置時的吊臂下排成一排,這樣能使塔機在整個頂升加節過程中不用回轉機構,能使頂升加節過程所用時間最短。
應該強調:必須先裝4節加強標準節后,再裝普通標準節,順序絕不能顛倒。
3) 放松電纜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
4) 將吊臂旋轉至頂升套架前方,平衡臂處于套架的后方(頂升油矩正好位于平衡下方)。
5) 在引進平臺上準備好引進滾輪,套架平臺上準備好塔身高強螺栓。
4.1.4.2 頂升前塔機的配平。
1) 塔機配平前,必須先將小車運行到參考位置,并吊起一節標準節或其它重物,然后拆除下支座四個支腳與標準節的連接螺栓;
2) 將液壓頂升系統操縱桿推至"頂升方向",使套架頂升至下支座支腳剛剛脫離塔身的主弦桿的位置;
3) 通過檢驗下支座支腳與塔身主弦桿是否在一條垂直線上,并觀察套架8個導輪與塔身主弦桿間隙是否基本相同,檢查塔機是否平衡。略微調速小車的配平位置,直至平衡。使得塔機上部重心落在頂升油缸梁的位置上。
4) 起重臂小車的配平位置,可用布條系在該處的斜腹桿上作為標志,但要注意,這個標志的位置隨起重臂長度不同而改變,事后應將該標志取掉。
5) 操縱液壓系統使套架下降,連接好下支座和塔身標準節間的連接螺栓。
4.1.5頂升加節
4.1.5.1 頂升前的準備工作
1) 將一節加強標準節或普通標準節(統稱標準節)吊至頂升套架引進橫梁的正上方,在標準節下端裝上四只引進滾輪,緩慢落下吊鉤,使裝在標準節上的引進滾輪比較合適地落在引進橫梁上,然后摘下吊鉤。
2) 將小車開至頂升平衡位置。
3) 使用回轉機構上的回轉制動器,將塔機上部機構處于制動狀態,并不允許有回轉運動。
4) 卸下塔身頂部與下支座連接的8個高強螺栓。
4.1.5.2頂升作業
1) 將頂升橫梁定在標準節踏步的圓弧槽內(要設專人負責觀察頂升橫梁兩端銷軸都必須放入圓弧槽內),開動液壓系統使活塞桿伸出,將頂升套架及其以上部分頂起,頂起略超過半節標準節高度后,使頂升套架的爬爪擱在標準節的上一級踏步上。確認兩個爬爪準確地掛在踏步頂端后,將油缸活塞全部縮回,提起頂升橫梁,重新使頂升橫梁頂在標準節上的上一級踏步上。再次伸出油缸,將塔機上部結構再頂起略超過半節標準節高度,此時塔身上方恰好能有裝入一個標準節的空間,將頂升套架引進橫梁的標準節引至塔身正上方,稍微縮回油缸,將新引進的標準節落在塔身頂部,并對正,卸下引進滾輪,用8件M30的高強度螺栓(每根高強螺栓必須由兩個螺母)將上下標準節連接牢靠(預緊力矩不小于1800kNm)。 再次縮回油缸,降下支座落在新的塔身頂部上,并對正,用8件M30的高強度螺栓將下支座與塔身連接牢靠,每根高強度螺栓必須有兩個螺母,即完成一節標準節的加節工作,若連續加幾節標準節,則可按照以上步驟重復幾次即可。為使下支座順利的落在塔身頂部,并對準連接螺栓孔。在縮回油缸之前,可在下支座四角的螺栓孔內從上往下插入四根(每角一根)導向桿,將下支座落下。
汽車吊車安全技術交底
1.汽車起重機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取得起重機械作業特種作業證,方可操作起重機。嚴禁酒后或身體有不適應癥時進行操作。嚴禁無證人員動用汽車起重機。
2.汽車起重機司機應按起重機廠家的規定,及時對起重機進行維護和保養,定期檢驗,保證車輛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3.必須按起重特性表所規定起重量及作業半徑進行操作,嚴禁超負荷作業。起吊物件時不能超過廠家規定的風速。
4.汽車起重機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5.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和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護。汽車起重機冬季行走時,應做好防滑措施。
6.作業前應將汽車起重機支腿全部伸出,對于松軟或承壓能力不夠的地面,撐腳下必須墊枕木。調整支腿使機體達到水平要求。
7.調整支腿作業必須在無荷載時進行,將已經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中嚴禁板動支腿操縱閥。
8.汽車起重機工作前,必須檢查起重機各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并符合安全規定,起重機起動后應空載運轉,檢查各操作裝置、制動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等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和靈敏可靠。嚴禁機件帶病運行。作業前應注意在起重機回轉范圍內有無障礙物。
9.當場地比較松軟時,必須進行試吊(吊重離地高不大于30CM),,檢查起重機各支腿有無松動或下陷,在確認正常的情況下方可繼續起吊。
10.在起吊較重物件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CM左右,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和制動器等是否靈活和有效,在確認正常的情況下方可繼續起吊。
11.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進行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并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嚴禁帶重負荷伸長臂桿。
12.在夜間使用起重機時,在作業場所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和暢通的吊運通道,并且應與附近的設備、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使其在運行時不致發生碰撞。
13.起重機操作正常需緩慢勻速進行,只有特殊情況下,方可進行緊急操作。
14.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件重物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兩車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車所允許的起重量總和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5.起重機在工作時,被吊物應盡量避免在駕駛室上方通過。作業區域、起重臂下,吊鉤和被吊物下面嚴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負荷在空中,司機不準離開駕駛室。
16.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帶電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最大回轉半徑范圍內,其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還應適當放大。
17.起重機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絲繩拉斷或起重臂后翻。起重機卷筒上的鋼絲繩在工作時不可全部放盡,卷揚筒上的鋼絲繩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8.起重機在工作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駕駛室
19.司機與起重工必須密切配合,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現指揮手勢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停車,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工作。
20.嚴禁作業人員搭乘吊物上下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
21.無論在停工或休息時,不得將吊物懸掛在空中,夜間工作要有足夠的照明。
22.作業中出現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作業。
23.作業后,伸縮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24.嚴格遵守起重作業“十不吊”安全規定。指揮信號不明不吊;超負荷或物體重量不明不吊;斜拉重物不吊;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重物下站人不吊;重物埋在地下不吊;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不吊;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不吊;重物越人頭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25.作業難度較大的吊裝作業,必須由有關人員先做好施工方案,在作業過程中派專人觀察起重機安全。
擴展資料:
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制度”: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陰暗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掛不吊;
5、埋在地下的物件未采取措施不吊;
6、帶棱角塊口的物件未襯墊不吊;
7、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上有活動物體或吊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
8、安全保險裝置和機械設備有異聲或有故障不吊;
9、氧氣、乙炔瓶等受壓容器無安全措施不吊;
10、遇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不吊。
參考資料:廈門人保局制定培訓金華大學校--汽車吊安全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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